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书后,如何确定辞职的生效时间?

发布于 2019-07-07 10:19:51

<p>请问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书后,如何确定辞职的生效时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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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律@私人律师
司律@私人律师 认证专家 201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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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就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书后辞职何时生效未作明确规定。

但《公司法》第37条、第99条明确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且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公司可以强迫任何人担任董事,故公司与董事之间实为委托关系,依股东会的选任决议和董事答应任职而成立合同法上的委托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410条关于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的规定,董事辞职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依据董事对公司的单方意思表示而发生效力,无须公司批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经公司与辞任董事一致同意由董事撤回辞职书的除外。

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该董事仍须依法履行董事职责至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补充新的董事之日;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董事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依法履行其在公司兼任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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