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行政监管部门批准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如何?

发布于 2019-07-07 09:42:54

<p>请问未经行政监管部门批准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如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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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律@私人律师
司律@私人律师 认证专家 201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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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法》第44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依照其规定。

该条仅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但并未明确批准的对象究竟是合同本身,还是基于合同产生的权利变动,抑或是特定主体资格的准入。

如果批准的对象是合同本身,则批准是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未经批准的合同因其不具备法定生效条件而属于未生效合同。

当然,如果确定不能获得批准的, 则法定条件确定不成就,合同确定不生效。

此外,如果批准的对象不是合同,而是权利变动, 则此时批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仅影响合同的履行。

换言之,未获批准的合同有效,但嗣后履行不能,属于合同应予解除的情形。

《商业银行法》第28条批准的对象是股权“购买”行为,即股权转让行为,故批准是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未经批准的股权转让合同属于未生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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