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给个人或无用人单位资格的企业后发生工伤应如何处理?

发布于 2020-03-03 18:31:35

工程转包给个人,或者转包给没有用人资格的企业之后,工伤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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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具有用人单位资格的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社保部门认定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具有用人单位资格的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其不能以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抗辩。劳动者有权依据工伤认定结论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
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根据工伤认定结论,由所列的工伤保险责任单位作为工伤待遇支付主体。
若工伤认定结论仅列建筑工程项目部,未明确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劳动者不能以项目部为被告,但可以请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重新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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