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用工范围和比例的劳动派遣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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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关于“劳动派遣适用岗位”、第四条关于“劳动派遣用工数量”规定的劳务派遣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不影响劳务派遣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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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关于“劳动派遣适用岗位”、第四条关于“劳动派遣用工数量”规定的劳务派遣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不影响劳务派遣合同的效力。